過年前,北京市民王先生一家三口選擇去新馬泰度假。 沒想到因為航班取消,預定的行程臨時修改,花的錢多了,景點也少了。 。
過年前,王先生一家三口向中國國際旅行社預訂了10天9夜的馬來西亞-臺灣新行程,收取了旅費,并簽署了協議。
1月29日晚上8點,王先生的家人和其他13人如期隨旅行團聚集在機場,等待從北京飛往上海的航班。 但由于當天霧霾天氣,原定航班被取消。 最后旅行社領導帶您乘火車前往北京。
“當時領隊承諾,火車票由旅客提前支付,回去后退還車票錢。” 王先生告訴記者,雖然當天趕到了北京,但他錯過了晚上9:00飛往吉隆坡的航班,而去泰國已經是第二天凌晨5點了。直接安排入住。 該旅行社還以“因時間不夠,原定行程無法按計劃進行”、“10天9晚,少玩一天”等理由,要求16名旅客簽訂合同。
2月8日,王先生結束行程返回北京后,與旅行社多次協商,對方同意退還旅游團每人180元。 “為什么只有180元?我們不追求人少的景點,但鐵路費是要交的。” 王先生稱,航班取消,京滬火車票398.5元。 “我們一家人花了1000多元,旅行社只退了540元,難以接受。”
3月14日上午,記者聯系上負責新馬臺項目的中國國際旅行社工作人員王敏。 王敏告訴記者,可退票每人180元。 至于其他費用,既然航班取消是“不可抗力”因素,那就應該沒有道理。 王敏表示,如果王先生認為不合理,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記者 崔艷 實習生 楊兆軍 王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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