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河南鄭州的嚴先生打電話稱,自己踩進了“裝修坑”——7月4日,他通過省內某家裝平臺找到了當地一家家裝公司,并簽訂房屋裝修協議; 包)價格,并承諾不會漲價,但復工后,工頭提出了很多加價項目。 被拒絕后,工頭直接停止工作,并拆除了大門上的密碼盒(用于家居裝飾)。 嚴先生向家裝平臺投訴,平臺完全偏向家裝公司。
房屋裝修對于一個家庭來說是一項復雜的工程,涉及環節多,費時費力。 “裝修坑”讓不少居民苦不堪言。 “裝修坑”的呈現方式有哪些? 如何防范“裝修坑”,規范家裝行業? 帶著這個問題,記者進行了深入采訪。
很多家庭在選擇裝修時踩過“坑”。 在很多家居消費者眼中,“沒有不“踩坑”的家居裝修,只有“大坑”和“小坑”,有的踩了“坑”家裝平臺
家居裝修屬于低頻消費,對于大多數消費者來說,生活中可能接觸家居消費很少甚至沒有,對相關流程和項目也不太了解。 普通消費者無法發現問題,這讓一些家裝企業“挖坑”留下了可乘之機
為提高對家裝當事人的約束力,應進一步明確家裝參與各方的行政責任; 各地還應制定規范裝修家裝行業的地方性法規或規章,明確監管機構對家裝當事人的監管義務和責任,同時強化消費。 組織的維權職能
“從開始家居裝修到現在,最遺憾的就是找設計師。”
上海西青區居民徐先生去年剛買了車,聽說家居裝修很容易“踩坑”,就找了設計師幫她“避坑”。 ”——在設計師的“好話”和勸說下,她的家裝預算從不到10億元降到了15億元,但按照設計方案完成的家裝卻出現了很多問題。
徐先生的遭遇也不例外。 “裝修公司靠不良信息,讓不懂情況的消費者掉進‘陷阱’” “沒有不“踩坑”的家裝,只有“大坑”和“小坑” “……已經成為很多家居消費者的最愛。 共識。
2022年7月,第三方機構對2000名家裝消費者進行調查發現,超過60%的家居消費者存在家裝材料問題,三分之一的家居消費者因無計劃添加而多花錢3超過100萬元。
多位受訪專家在接受《法治晚報》記者專訪時表示,解決裝飾行業營銷難題不會一蹴而就。 行業商會、監管部門、家裝企業需要共同推動問題的解決。 監管部門需要推動裝飾行業制度規范的建立,加強監管,例如將跑錢、投訴量高的裝飾企業納入誠信“黑名單”,加大對不法企業的處罰力度。 ,共創裝飾行業美好未來。 公平健康的競爭環境。 家居企業應自覺遵守行業相關法律法規,誠信經營。
家裝設計師不專業
口頭承諾不簽訂協議
不少受訪者表示:家裝設計是最早的“坑”。
徐先生在北京西青區買了車后,擺在她面前最重要的就是家居裝修。 因為不懂家居裝修,她決定找設計師幫自己設計方案,然后要求家裝公司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施工,認為這樣可以防止“踩坑”。
徐先生在網上找到了一家擁有30多名專業設計師的家裝公司。 她向公司說明了自己的設計意圖后,對方給她推薦了一位看起來有十幾年設計經驗的設計師。 經過溝通,設計師給出了詳細的家居裝修方案。 例如,改變書房可以擴大空間,裝飾書房會讓它更漂亮。 但計劃結束時,徐先生的裝修預算從不到10億元變成了15億元。
幾個月后,徐先生的家裝修完成了,但她并不滿意。
徐先生告訴《法治晚報》記者:“設計師美琪也打電話給我考慮,其實他沒有考慮我的實際需求和裝修費用,只是多付點錢,比如為了外墻的美觀,或者把開關面板放低,開關面板安裝或隱藏在角落里不方便;另外臥室兩側的木門安裝后與衛生間相連”,這很尷尬。即使我是家居裝飾的“菜鳥”,我也認為設計師不是很有經驗。”
徐先生還咨詢了有家居裝修經驗的人士,后者現場查看后告訴她,家居裝修設計缺乏細節,故意遺漏了一些項目。 以吸頂燈槽為例,為了提高報價,讓消費者盡快簽訂協議,設計師可能會承諾使用藝術燈槽,但圖紙上只寫了燈槽,而使用了普通燈槽在實際家居裝修中,最終的療效大打折扣。
“設計師沒品味。” 想選擇半包(包工不包材料)家裝的上海西區居民張先生,在家裝前的設計階段也“踩過坑”。
張先生說:“一開始我選擇了半包,因為我覺得建材可以買,自己打包可以省很多錢。但設計師想出設計后方案中,他沒有對選材給出明確說明,比如木地板,材質,款式,品牌,顏色,尺寸,加上幾十種選擇,我心里沒底,咨詢了設計師,對方教了我隨口一說,卻聽說他買了很多有問題的產品,還被旁邊的家裝團隊指責了。”
“不僅如此,還錢之前,叫我兄弟,幫我設計;付款之后,電話不接,消息不回。別說幫我‘避坑’,就算不盲目指導就好了,在他看來,付費是可以的,拿到設計圖就萬事大吉了,真應驗了之前在網上聽到的一句話:“別看” “窮就找設計師。”張先生說,剛開始找設計師的時候,并沒有考慮他的設計技術有多好,只想著家裝減少失誤就夠了,但結果卻是更煩人。
據悉,在張先生看來,全屋有一位定制設計師來安裝衣柜。 買壁紙、地板的店主會給你布局和圖紙,買暖氣的店家會給你方案。 負責設計的設計師不一定懂這種東西。
不僅家居裝修設計,協議漏洞也是一個“坑”。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利用協議漏洞已經成為一些家裝企業盈利的手段之一,比如協議內容模糊,沒有明確建材的具體型號等。
“直到交貨時我才意識到,協議上明確規定要使用某品牌的建材,但實際使用的產品卻都是該品牌的中高端產品。” 天津市寧河區市民馬先生表示,他與家裝公司簽訂協議時,該公司口頭承諾使用高端套餐,其中包括某品牌的一系列高端產品,如地板、墻面漆、瓷磚等。
“但后來發現,原來承諾提供538元/平方米的地板,被換成了239元/平方米的地板,光是地板的價格就相差4萬多元。經協商,但對方拿出協議書,稱協議書只標注了品牌,沒有明確是哪款產品,公司的做法并沒有違反協議。
通過梳理家裝糾紛案件,記者發現,現行的家居協議中存在不少“霸王條款”:違約標準較低、施工方未能完成家裝工程時等。 ,只需向消費者支付少量違約金。消費者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單方解除協議的,經營者不會退還已支付的預付款。
家裝平臺變成了裝飾品
執行價格超出預算
家裝沒有協議,肯定會如期完成。
“裝修工期拖了很多天,家裝公司還來找我要錢。” 重慶市民尹川(化名)日前告訴記者,他與一家家裝公司簽訂了家裝協議,約定的工期是90天,而不是90天。 一個工作日,他多次向施工方確認這一問題。 對方說,“你的房子不大,60天基本可以安裝完成,我們考慮了假期等可能難以施工的激勵措施,一定沒問題的,不用擔心”。
去年5月,距離協議約定的竣工時間還有30多天時,銀川發現家裝工程還有一半未完工。
“我之前催促過他們,但他們動不動就停下來。5月份我問他們這個項目能不能在6月份完成,他們說‘可以’;6月底我問他們是否可以在6月份完成這個項目。”時間表,他們仍然說“是”。事實上,他們還沒有完成。 銀川說,家裝問題不僅僅是工程拖延,家裝完成后,臥室里新建的一堵墻規格不對,導致我必須買新的床和門,而且房子的坡度也不好。公廁地面沒有做好,墻面不平整等問題隨處可見。
通過平臺找到的家裝企業也會“踩坑”。
由于衛生間滲水,去年6月5日,北京盧灣區的沉先生在上門維修平臺上預約了師傅。 檢查后,師父告訴她,浴室需要重新防水,但馬桶已經移位。
“勘察第二天,平臺就發來了報價單,但承諾裝修后出現任何問題,售后服務負責,并且不會要求租客付費。于是,我下了一個訂單。”在平臺上下單,并支付了定金。6月19日,浴室家裝完工,測量自來水閥門開度前,平臺要求付清貨款。6月20日,家裝師傅要求停電三天讓玻璃膠干了,第二天浴室就可以正常使用了。為了保證萬無一失,我花了三天時間才開始用水,但是當我打開水閥時,水就流了。 “水是從衛生間地磚的縫隙里漏出來的,聯系家裝師傅后,對方說不是他的問題,是我們水管的問題。” 沉先生向記者回憶起路過時仍感到驚訝。
沉先生認為,房屋裝修前,她家的水管正常使用; 家庭裝修后,水管漏水,要么是因為家庭裝修過程中水管損壞,要么是沒有做好防水處理。 另外,廁所沒有修好,經常堵塞,無法排水。 由于浴室里的水溢出,自習室的地板都腫了。
更讓沉先生驚訝的是,在裝修之前,平臺承諾負責售后服務。 如今全額付款已經一個月了,平臺客服電話始終是“反饋等通知”,沒有任何實質性結果。
記者還注意到,家居市場上還存在一個普遍現象:雖然簽訂了裝修協議、明了報價,但最終執行價格往往超出預算。
對此,上海康達律師事務所中間合伙人欒巖認為,家裝公司應按照雙方簽訂的協議履行,違反協議降價的行為構成違約并應承擔違約責任。
“協議的變更必須經當事人同意,或者有法定事由的,一方當事人應當請求人民法院變更,家裝公司不得在未達成協議或未確定原因的情況下單方面降低價格。”家裝過程中的市場波動、原材料價格下跌等,仍屬正常商業風險,應由家裝企業承擔,而家裝企業主張降低交易價格并無法律依據”。 欒顏說道。
華北政法大學房地產新政法律研究所所長楊勤發告訴記者,在家裝工程過程中,消費者作為協議對方、裝修家裝的委托方項目,有監督和審查的義務。 家裝工程竣工后應當及時到場進行現場監督和初步檢查。 家裝過程中未發現更換材料,且經初步檢查后未及時提供家裝材料,證明家裝材料影響商品房正常交付的,只能認定家裝公司“不道德”,但在法律層面并不構成違約。
楊勤發表示,如果家裝公司為了獲得更多利潤空間,未經協商而私自提高協議中明確約定的家裝材料檔次,甚至因家裝材料尺寸不符而引發質量問題。使用后,協議對方的消費者就會進入市場。 在履行了相關舉證責任后,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一方不履行協議義務或者履行協議義務不符合協議”的,家裝公司可以起訴,要求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
記者調查發現,不少居民在選擇裝修時踩了“坑”。 在很多家居消費者眼中,“沒有不‘踩坑’的家居裝修,只有‘大坑’和‘小坑’”……
據中國消費者商會統計,2022年,中國消費者協會共收到房屋裝修、物業管理服務相關投訴2.28萬件,在全部服務投訴中排名第八。 其中,大部分投訴都是針對行業內部分家裝企業資質不足、違約、房屋及家裝存在質量缺陷等問題。
相關部門規章的修改
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
家居市場為何常年不景氣? 楊勤發覺得這是各種誘因造成的。
“一方面,裝修行業缺乏強有力的監管機構,目前家裝行業的監管主要是由房東自己進行,主要由房東來監管。另一方面,也缺乏強有力的監管機構。”行業管理。比如家裝企業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施工,沒有行業組織要求家裝企業進行自律。” 楊勤發說道。
在楊勤發看來,家居裝修屬于低頻消費。 對于大多數消費者來說,生活中可能很少或根本沒有接觸過家居消費,對相關流程和項目也沒有很好的了解。 、付款方式、前期工程檢查等造假,普通消費者無法發現問題,這就給一些家裝企業“挖坑”留下了可乘之機。
如何讓消費者不再為家居“擔心”?
在楊勤發看來,解決裝飾行業營銷難題非一日之功。 行業商會、監管部門、家裝企業需要共同推動問題的解決。 一方面,監管部門需要加快建立相關規則,加強監管,將跑錢、投訴量高的裝修公司納入誠信“黑名單”,加大對不良企業的處罰力度,共創裝飾行業美好未來。 公平、健康的競爭環境; 另一方面,企業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提高相關合同的專業性。
欒艷表示,在簽訂裝修協議之初,消費者應就質量問題明確約定,但材料和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時,應監督材料型號和款式,并積極履行家庭裝修結束時的初步檢查。 義務,并注意固定和保存各環節的聊天記錄、電話等證據,預防和解決家裝過程中的質量糾紛; 對于裝修公司的違約、欺詐行為,應及時尋求法律幫助。
“消費者商會和相關部門也應加強對家裝市場的監管,如設立監管機構,對家裝全過程進行監管;加強對家裝企業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等。消費者還應提高自身的家裝知識和法律意識,防止家裝企業利用信息不暢,鉆協議漏洞。” 欒顏說道。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02年初,原工業和信息化部就頒布了《住宅室外裝修及家裝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加強對住宅室外裝飾及家裝,確保裝飾及家裝工程的質量和安全,維護公共安全。 安全和公共利益。 據悉,在規范家裝行業方面,工信部、商務部還頒布了《住宅室外裝飾及家裝工程初始質量檢驗規定》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 《》和《家居行業經營服務規范》,對裝修相關細節提出了明確要求。
受訪專家認為,上述《管理辦法》已實施20多年,部分條款已不再適應當前社會發展的需要。
在欒巖看來,《管理辦法》沒有明確規定家裝商或家裝公司的法律責任,也沒有涉及家裝公司與業主之間的權責關系。
楊勤發認為,《管理辦法》作為部門規章,對家裝行業具有約束力。 之所以執行得不好,不是因為水平低,而是因為執法部門沒有執行好。
專家建議,為杜絕城市建筑室外裝飾和家居裝飾違法行為,亟待修改制定《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的監管職能,加強行業自律,規范家居裝修行為。裝飾行業,明確各方責任。
“為提高對家裝當事人的約束力,應進一步明確家裝當事人主體行政責任,合理確定賠償數額,減少違約行為的發生;各地也應制定地方性法規或規章來規范裝修家裝行業,監管機構瞄準家裝當事人的監管義務和責任,同時強化消費者組織的維權職能,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消費者的利益。” 欒顏說道。
“如果條件允許,修改和設立《管理辦法》自然是好的。但解決家裝市場的頑癥,仍然需要充分利用現有法律,特別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價格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對頑固問題進行法治化整治。 楊勤發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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