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高平稅務局
關于繳納保險費的通知
高醫保[2022]13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中專,市級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根據《關于印發晉城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晉城市政府辦[2017]32號)、晉城市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晉城市稅務局《關于做好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 《2023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晉城醫保發[2022]17號),結合我市文件精神,對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事項現將2023年繳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務
按照全民參保登記方案和確保人人參保的原則,參考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公布的全市常住人口,城鄉居民參保率穩定在98%以上。 確保應保補助貧困人口和穩定脫貧人口100%納入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保障體系。
2、保險對象
(一)在本市有戶籍且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可以依法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二)原籍地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并持有本市居住證的城鄉居民; 本市行政區域內中等職業學校在校學生; 經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登記的本市宗教教職人員; 目前被關押在當地看守所、看守所的被監管人員; 駐高陽武警官兵和其他各類人員可以依法參加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靈活就業人員也可以自愿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三)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并與企業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農民工,按照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3、支付標準
(一)個人繳費標準
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350元,參保人員每年一次性全額繳納。
(二)特殊困難人員個人繳費補貼政策
根據晉城市醫療保障局等八部門《關于鞏固擴大醫療保障扶貧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細則》(晉城醫保發[2021]29號),給予財政資助對有需要的人員參加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將全額或定額提供醫療救助或財政補貼。 對可能返貧人口(包括已脫貧和瀕臨貧困人口,不含低保、特困人員)按標準給予補助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每人每年定額280元; 對返貧、致貧人員按照個人繳費標準的90%給予定額補助,即每人315元; 特困人員(城市“三無”、五保、孤兒、孤兒等)個人繳費全額補貼。 補貼金額,即每人補貼350元; 對低保對象按照個人繳費標準80%給予定額補貼,即每人補貼280元。 農村重點優撫對象和重度殘疾人(一、二級)按原資助渠道全額資助。
上述補貼對象以有關單位提供的名單為準。 補貼人員若有多重身份,只能按照一種身份(補貼標準較高的身份)享受補貼保險。
4、付款時間
2023年集中收繳周期為2022年9月1日至12月25日。集中收繳期間,每月1日至25日均可辦理繳費。
5. 付款程序
(一)正常續保人員:2022年本市正常參保人員(含2022年登記新生兒),2023年繼續繳納保費的,可通過各種繳費渠道直接續保。
(二)新增參保人員:此前未在本市參保以及2022年停止繳費的人員,須由村(社區)醫療保險協辦單位辦理新參保人員登記或變更信息。 進入醫保系統(鄉鎮、辦事處)進入醫保系統后才能進行繳費(數據傳輸到稅務、銀行等部門需要一周左右)。
(三)補貼參保人員:農村優撫對象、重度殘疾人(一、二級)、五保供養人員、孤兒等個人免繳費; 脫貧不穩定個人、瀕臨貧困戶、符合低保條件的個人,收費標準為70元; 返貧致貧個人必須繳納35元。 市醫保中心將各類補貼參保人員信息導入醫保和稅收征繳系統,鄉(鎮、辦事處)向各村(社區)公示補貼對象名單,詢問相關人員人員按標準檢查并付款。
6. 支付渠道
(1)微信支付渠道
繳費人可通過手機登錄微信,點擊右下角【我的】-【繳費】-【城市服務】-【山西省城鄉居民社保繳費】-【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 特別提醒,進入支付頁面時一定要選擇正確的。 在投保地核對繳費金額,繳費期限選擇“2023年”。
(2)銀行支付渠道
納稅人可通過稅務部門合作銀行手機APP自行完成繳費; 還可以使用商業銀行卡或現金通過網點自助機或柜臺支付。
(3)山西省電子稅務局繳納
納稅人可通過山西省電子稅務局自然人網絡部門自行完成繳費。
(四)集中收集渠道
若繳款人選擇村(社區)、商業銀行等協辦單位集中收費,協辦單位可通過微信、合作銀行手機APP等渠道完成繳費; 村集體補貼、經費等由協辦單位向稅務服務部門申報并繳納費用。
7.付款查詢及退款處理
(1)繳費查詢:繳費完成后,登錄微信進入【繳費】-【城市服務】-【山西省城鄉居民社保繳費】-【我的繳費記錄】即可查詢明細通過微信實時支付信息; 選擇【參考??擔保人繳費查詢】,您可以通過微信、合作商業銀行(手機APP、柜臺、批量抵扣)、辦稅大廳虛擬賬戶等多種渠道查詢繳費記錄。
(二)退款處理:按照退款政策,付款人應向退款所在地的醫保經辦機構提出退款申請。 必須在保險集中繳費期間、享受待遇期開始前及時提出申請。 醫保經辦機構將核實確認,如能辦理退款,將及時退還給繳費人; 若無法退款,須告知付款人具體原因。
八、付款注意事項
(一)本市中小學、幼兒園所有學生(兒童)到戶口所在地或者居住的村(社區)辦理參保; 高平市中專學生有獨立的參保單位,由學校統一組織參保登記; 未在原籍地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并持有本市居住證的城鄉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村(社區)辦理參保登記。
(2)新生兒實行“落地投保”政策,出生當年免繳保費。 2022年出生的新生兒需要繳納2023年年度參與費。 已在醫保系統參保的,可通過上述四種繳費渠道繳費; 未登記的,須持戶口簿到居住地或者村(社區)辦理戶口登記。 ) 注冊新保險并付款。
(三)已穩定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需單獨繳納參保費,參加續保的按正常續保自行繳納全額費用; 2022年屬于深度貧困人口(城市“三無人”、五保戶、孤兒、事實上無子女撫養人等)、低保人口、易返貧人口、人本次退出六類救助的可能返貧人員、農村優撫對象、重度殘疾人(一級、二級)人員,需要全額繳納個人工資請務必驗證您當前的身份。
(四)參保人辦理變更參保地點問題。 原本在晉城市外參保的人員,此次需要在我市參保。 新參保人應先辦理保險登記。 手機繳費時注意準確選擇2023年參保地點。 若繳費不成功,需聯系原投保地辦理停保手續; 對于2022年晉城市范圍內參保人員,2023年參保地點需要跨縣、鎮轉移的,可先行繳納2023年城鎮醫保繳費,繳費期間村(社區)協辦單位將信息一并登記,然后到鄉(鎮、辦事處)辦理變更登記。 個人繳費完成后也可到市醫保中心申請變更。
九、職責分工
(一)市醫保中心負責城鄉居民參保信息登記、變更、注銷、基金管理、給付等方面的政策指導和業務受理; 負責特殊困難人員資助支付信息的采集、導入和資金歸集; 負責各級財政配套資金的申請分配。
(二)國家稅務總局高平市稅務局負責城鄉居民保險費的組織指導、基金征收、業務受理、政策宣傳、保險費庫對賬等工作。
(三)市財政局負責安排、督促醫療保險、退役軍人、殘聯等部門按時足額撥付資助資金。
(四)市扶貧開發中心負責返貧人員、易返貧人員、穩定脫貧人員的認定和信息數據提供。
(五)市民政局負責城鄉特困人員(城市“三無”、五保、孤兒、事實孤兒等)和低保對象的認定和信息提供。
(六)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全鄉重點優待對象的認定、信息提供和經費落實。
(七)市殘聯負責重度殘疾人(一級、二級)的認定、信息提供和資助落實工作。
(八)市教育局負責中小學生保險和繳費工作的政策宣傳,督促各學校學生及時到戶籍所在村(社區)繳費,并安排和繳納。指導醫保電子憑證激活和家庭賬戶綁定; 高平市技工學校負責學校學生保險及繳費工作的組織實施。
(九)市宗教局負責督促在我市登記的宗教教職人員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十)市新聞中心負責城鄉居民保險費的公示、報送和繳費進度通知。
(十一)各金融機構負責配合市稅務局推廣運營銀行端支付渠道,積極開展村(社區)集中征收服務。
(十二)各鄉(鎮、辦事處)負責轄區內各村(社區)城鄉居民保險繳費的組織實施和政策宣傳,具體辦理身份確認、登記、變更、繳費等工作。 、公示、稅收征管統計等工作。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征繳工作已納入各級政府年度工作考核指標。 各鄉鎮(鎮、辦事處)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召開征集宣傳動員會,層層傳遞責任和壓力。 扎實推進,層層落實任務,確保收繳工作有效推進; 要做好保費征繳基礎工作,認真核對征繳信息,確保城鄉居民參保信息準確、完整。 以本轄區歷年參保數據為參考,實時監控參保進度,確保2023年全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率達到98%以上,完成參保參保毫不妥協地完成2023年的支付任務; 市醫保局、國家稅務總局、高平市稅務局、融媒體中心將及時向媒體通報各鄉鎮(鎮、辦事處)征繳進展情況。
(二)做好政策宣傳。 各鄉鎮(鎮、辦事處)和新聞媒體要加大宣傳力度,創新方式,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紙、微信公眾號、公告牌等渠道,廣泛宣傳相關知識。落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策和保費保險政策。 征繳宣傳動員將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對醫療保險制度的認知和了解,有效增強城鄉居民參保、繳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加強部門協作。 各部門要建立健全工作協調配合機制,各司其職,齊心協力,確保政策宣傳到位、業務管理到位、資金籌措到位,特別是對有需要、沒有資金到位的全額資助其繳費和穩定脫貧人員。 對于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鄉(鎮、辦事處)要重點安排和指導村(居)委會開展入戶、逐人排查,排查貧困屬性,切實落實扶貧攻堅目標。充分監督動員,確保全體員工參保。
(四)充分發揮意外傷害保險的補充作用。 根據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在全市大力推廣農村小額人壽保險的通知》(晉市政府辦[2009]54號)和《關于在全市推廣實施農村小額人壽保險的通知》高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高平市小額人壽保險方案的通知》(高政辦發[2014]126號)要求城鄉居民繼續同步參加意外傷害補充保險,補充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有效銜接,提高我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水平。 完善并發揮有效的補充作用。 中國人壽高平市分公司要主動聯系鄉(鎮、辦事處),組織安排城鄉居民補充意外傷害保險的公示、征繳和理賠工作。
(五)加強監督落實。 各鄉(鎮、辦事處)及有關單位要切實加強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征繳監督管理2023年城鎮醫保繳費,嚴格執行資金征繳紀律和程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截留或不當使用; 對使用資金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鄉(鎮、辦事處)實行“周一匯報、一月檢查、一月通報、年終綜合考核”制度,各村(社區)定期公布征收進度清單。 各單位要實行參保繳費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報告制度,報送數據必須真實準確,確保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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