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國普吉島之旅
自2011年4月30日起,姜女士榮幸地參與了某旅游協會組織的普吉島度假活動,但卻在深度潛水中遭遇了海蛇襲擊,美好的度假時光頓時陷入困境。此次事件給姜女士帶來了嚴重傷害,也使此次旅程中的風險與責任問題成為爭議的核心所在。
2.事故的發生
以深海探索為核心的旅行行程頗受歡迎,因其獨特魅力吸引千萬游客。然而,在這樣充滿趣味與驚險的活動背后,卻隱藏著巨大的隱患。深洋中的生物繁多,如擁有劇毒牙齒的海蛇,它們往往是引發類似事件的元兇。本次案例中,當事人在深海探秘過程中遭遇海蛇襲擊,導致重傷,原旅行計劃也不得不中斷。這次的經歷使她身心受到重創,同時也引來公眾對旅行社安全監管制度的質疑。
3.姜女士的訴求
姜女士在財務上遭受重大挫敗后,數次就其損失向旅游社提出索賠,指責該社未能履行充分的告知職責,導致她在潛水期間未妥善預防海蛇的攻擊,進而引發事故以及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對此,姜女士寄希望于法律手段,致力于追回5萬余元的醫療費用及其他相應的傷害賠償金。
4.旅行社的辯稱
為應對該重要法律爭議,貴社已做出詳盡辯護。我方認為,已利用網絡、公告和合同條款等方式,向合作伙伴提出安全警示,并在意外事件發生后及時啟動緊急救援程序。此外,貴社嚴格遵循并落實旅游法以及相關保障規定,勇于承擔救援責任。對于姜女士尋求全額退款及賠償旅行費用的訴求,我們堅持謹慎立場,因這超出我們的自由裁量權。
5.法院裁決
北京市西城區基層人民法院公判認定,發生在某海岸線上潛水之旅中的游客重傷案件,屬非自主動作下發生之意外事件,全因旅行社提供的游玩項目所導致。雖然旅行社在相關文件中提醒過可能遭遇的危險,然而對于此處海域存在的深海水母毒素攻擊這類難以預見的隱患則未作出及時披露。因此,法院判定旅行社未能充分保障旅行安全,應承擔相應責任。受害人姜女士獲得賠付共計1.7萬元,包括治療費用、工資損失、交通費和旅行團費用。
6.從法律角度看待責任
此起事件促使深究旅游安全及各方職責。依據法令,旅行社會為活動組織者及服務供應商,須確保游客安全并采取必要警告及防護措施。顧客在參團前務必詳細閱讀相關規定與提醒,慎重考慮參與風險較高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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