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旅游局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手制定的《國內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以八月自選視界視頻會員卡作為獎勵活動禮品,此舉在旅游業取得積極影響力。示范文本具有權威性,能有效維護游客及旅行社權益。對于違規行為,例如強制消費,非法經營,以及擅自變更行程等,示范文本均有明確賠償標準,以此推動旅游產業創新發展。
在本周一召開的正式發布中,國家旅游局特別強調了新版合同對于保護游客與旅行社權益的重要影響,如同春雷預示著行業對旅游市場恢復的熱望。
新合同的主要內容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新增"獨立活動"條款,嚴格規定旅行社會同旅客簽署協議,杜絕其被迫參與高價項目或者被引導至指定購物點。同時,我們會在行程中的購物環節張貼醒目的標識,切實保障客戶的合法權益,確保尊貴的客人能毫無后顧之憂地盡享愉快旅途,免受強迫消費之擾。
在此基礎上,新條約明確指出,旅行社任何不當誘導旅客進行定點采買和出于導游動機的消費行為,如強制購買、間接強賣等,都需要向游客支付其全部旅游費用的20%作為違約金,以保障游客權益。
實施中的挑戰
盡管新版城市旅游合作協議在行業內頗受贊譽,但實施過程中出現了不少難點。此協議對個人游者自由活動沒有詳細規定,還限制了旅行社開展有償服務及確定購買地點。例如,若景區設有購物環節,旅行社須向游客明確告知。此外,任何強迫游客進入特定商店、以觀光名義誘使消費以及強制或變相強制購物的行為,都將被視為違約,每次罰款相當于旅游總費用的20%。
本修訂版約定細化責任,嚴格要求旅行社明確列明公司名、許可證號碼,導游員姓名和執照編碼等具體信息。若旅行社未能按約定提供合規且有效的交通工具或負責駕駛員、導游員工作,必須全額退還客戶已支付的旅行費用。針對可能出現的行程改變,合同明確規定,旅行社及其員工不得擅自縮短游覽時間、遺漏景點或降低服務標準,否則將按照未完成服務項目總時長占比乘以旅行費用總額的方式,向消費者返還剩余費用,同時支付20%的違約金。
電子合同的推廣
近期,北京市積極推行國家旅游局最新修訂版“日游數字化合同”制度,明確了涉及購物及行程變更等重點事宜的條款,作為高效實用的參考指南,各地可依實際需求進行相應調整落實。然而,為進一步整治日游市場亂象,首都擬定的合同規定將更為嚴謹。
電子合同作為在線備案工具,可以有效支持每日運營的短途旅游團隊。借助此工具,市旅游委在緊急情況下能迅速掌握信息并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及追蹤工作。此外,交通委員會也在研究一日游合理的價格區間,預估大部分行程費用大約在人民幣160元至180元之間。據悉,即將推出的“游幾路”系列產品,其價格有望進一步降低。
合同實施的深遠影響
為落實市旅游委新規定,現有合同自頒布之日起生效。旅游各界對此表示支持,認為此舉保障了消費者權益。然而,涉及車牌號與出行人數等細則尚未敲定,并對車輛調度構成了挑戰。此外,僅憑合同尚不能完全解決一日游難題,旅行社還需在產品定價方面提高明晰度以助消費者合理選擇。
為確保國內一日游行業平穩有序發展,各旅行社及其關聯方應依法依規經營。例如,工業與信息化部對虛假旅游廣告及相關網站予以嚴厲打擊,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違規企業的嚴肅處理同樣至關重要。
旅游市場的未來展望
藍天碧海景色優美景區法規順利實施,使得旅游業步入穩健發展之路,大大保障了游客權益。此舉促進了旅游行業穩健成長,為消費者維權奠定堅實基礎。期待未來旅程更加愉悅放心,均體現公平公正透明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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